资助公告
2022-11-03
869
根据辽宁省、学校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获奖学生,现进行公示。如对拟获奖助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9日。
投诉举报电话:2151708。
投诉举报邮箱:83593381@qq.com。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xls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