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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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相关法规要求以及辽宁省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男性适龄公民应当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按照上级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截止时间:

2019年5月前完成

二、登记对象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全日制男生。

2.今年有征兵服役意愿的男生在网上兵役登记的同时可申请参加应征报名。

三、登记流程

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点击“进行兵役登记”;注册登记账号; 开始兵役登记。点击“我已阅读兵役须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是否参加2019年征兵报名,不参军点击“仅兵役登记”即可。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

四、注意事项

1.登记过程中仔细阅读参军政策以及各项信息提示;

2.注册登记账号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信息;

3.填写个人信息时确保准确无误,不留空白;

4.详细兵役登记流程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查看。网址链接:

https://www.gfbzb.gov.cn/z/bmgl2018/index.jsp

5.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如有应征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兵役登记后方可报名。去年已参加网上兵役登记或者应征入伍报名未被征集入伍的学生,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和报名信息变化情况进行修改更新,并可同时参加应征报名。

6.个人在兵役登记过程中出现疑问的可到北校区2号实训中心一楼108室征兵工作站咨询。

五、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法定义务,适龄男性公民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对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公民,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将作出相应惩处:

1.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2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六、工作要求

兵役登记是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是国防动员潜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兵役登记的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等结论,为择优选定预征对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加强对兵役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将兵役登记的时间、政策、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对适龄学生讲清楚、讲透彻,确保兵役登记在学院实现全面覆盖,为征兵工作的有效开展做好前期动员。

2.严密组织,注重实效。各系要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所有适龄男性在校大学生完成登记。

3.提高认识,落实到人。兵役登记工作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适龄在校男生应尽义务,各系在工作中应强化学生的使命和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国防观念。

4、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备查。